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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者固能与万物为一,谓万物为一为仁,亦不可。
[21]《张载集》,第113页。理的上述不同意义的提出,就是条分缕析的结果。
体用关系是动态的,不是静态的。他举出孟子的四端之情说明道理,正表明道理是具体的,不是抽象的。其终极目的则是极好至善的道理,即最高价值,也就是真、善、美的统一。这样,才能保持中国哲学的特性,不致在所谓共通性的口号下,用西方哲学概念进行套解。更重要的是,理不在别处,就在心中。
前边说过,在朱子学说中,形上形下之分只有认识和逻辑上的意义,并无存在的意义。在中国哲学中,虽然没有西方语言中的being(即是或存在)这个词,但者字却能同时包含两种不同的意思,一是是,一是应当。[42]《朱子语类》卷四,第66页。
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的误解。如前面所引,虎狼之仁、豺獭之祭、蜂蚁之义,虽然动物只通这些子,即不能全通,而人则能全通。以心字说生字,似乎是拟人化的说法,但这是对自然界生命创造的最深刻、最有意义的揭示,说明人与自然界之间有本质的生命联系,人是自然之子,绝不是高居于自然之上的统治者,自然界更不是毫无生命的物理世界。朱子根据自己的理论,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学说。
但是,人毕竟禀受天地之秀气,而其他生物(主要是动物),则禀受了浊气,其所受之生理,人能通而动物难通,这就出现了差别。昨晚朋友正有讲及此者,亦已略为言之,然不及此之有条理也。
这样不仅能实现人与万物的和谐发展、共同繁荣,而且能够从中体验到天理流行之乐,这是人生最大的快乐,也是人生的终极目的。这就是朱子强调必须在事物上穷理的原因。只一阴一阳之道,未知做人做物,已具是四者。比如忠的道理,便要辨别美、恶,顺其美而匡其恶,直至仗节死义。
[46] 上文对于植物生长的描述是很细致的,而且充满情感色彩。[42] 照朱子说,仁是全德,义礼智是仁在不同方面的应用,但是,也可以分说。且如‘四时行,百物生,天地何所容心?至于圣人,则顺理而已,复何为哉。[109]《朱子语类》卷十五,第296页。
于彼则言理同而气异者,所以见太极之无亏欠,而非有我之所得为也。[3]《答黄道夫》,《朱子文集》卷五十八。
是以或贵或贱而有所不能齐。意属于意识活动,是人心所特有的,朱子用心字贯通天人,又用生意说明其意义,这实际上是说,人与自然之间,有一种生命情感和目的性的内在联系,而不是机械式的外在联系。
[93]《二程集》,第460页。因为天地之用皆我之用,不识仁,则何以用?就是说,只有实现人的道德自觉,发挥道德主体作用,才能万物一体。无私而公,就能平等地对待万物,同情和爱护万物,这便是万物一体境界。他认为植物也是生命,来自自然界的生理,但是,与动物又有区别。朱子是以爱释仁的,爱是情。朱子之所以将格物穷理最终归结到从自家身上求之,就是在肯定万物的生命价值和生存发展权利的前提下,确立人的道德主体性,对自然界的万物尽伦理责任和义务。
[95]《遗书》卷三,《二程集》,第62页。[18] 自然界有没有心的问题,是从生的学说中产生出来的一个很独特的问题(张载、二程有类似思想)。
[90]《遗书》卷二上,《二程集》,第33页。这就是至善,至善只是些子恰好处[63],万物各安其位,各顺其性,这就是恰到好处。
同时,它是有批判精神的,不只是为了适应现实。现在再回到格物的宗旨求至乎其极、穷其至理,看看格物的真实目的究竟是什么。
故语心之德,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,然一言以蔽之,则曰仁而已矣。正因为如此,人要认识天地自然界的生生之意,对万物施之以仁爱。[92]《遗书》卷二下,《二程集》,第54页。就泛言同体即以万物与我为一为仁之说而言,朱子批评其有认物为己之弊,不符合儒家勿忘勿助长之义。
[47] 所谓以其理而言之与以其气而言之,正是从普遍性即天地之性与特殊性即气质之性上说的,不是截然分开说的。我们认为,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,但绝不能将人归结为自然人,将仁归结为自然本能。
[111]从根本上说,义是从属于仁的。朱子的观点是:利,谁不要。
正是在这个方面,突显了人的主体性与创造性,突显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与作用。为此,人需要切实的修养工夫。
——生的学说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形态。但是,以万物一体为最高境界,则是共同的。从这一点说,人与万物有共性,人是万物中之一物,并无特别优异之处。[106]有人认为,朱子和儒家的仁,只是以亲亲为根,以仁民为枝叶,至于爱物,则被排除在外。
从特殊性而言,人能得气之正且通,故其性能全,而物得气之偏且塞,故其性不能全,因此有贵贱之分。吾心无所不知是全体说,但是如果不在事物上穷格,就缺了具体内容而变成空洞之物,推广到事事物物中去,也要以具体事物之理为其所贯,不能只有体而无用。
曰:识得,即事事物物上便有大本。你元自有这仁,合下便带得来。
说道全无主之者,又不可。这可能是解读朱子时所遇到的最大困惑,以为朱子将动物人性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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